按照黨章規定,向黨組織交納黨費☞,是共產黨員必須具備的起碼條件🈹🌏,是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做好黨費工作,是黨組織的一項經常性任務,也是加強黨員教育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根據黨章和組電明字[2017]5號《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黨費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現就進一步規範黨費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規範黨費收繳工作
全校各級黨組織要按照黨章和黨費工作有關規定及中央組織部有關政策答復意見🚾,做好黨費收繳工作。
(1)基層黨組織年初核定黨員月交納黨費數額,年內一般不變動。年內工資晉檔、職務晉升、崗位變動以及普調工資的🤽🏻,可以待下年度重新核定。每名黨員月交納黨費數額最多不超過1000元,根據自願可以多交🤲🏽,自願一次多交1000元以上的🦕⛸,按交納大額黨費有關規定處理。
(2)黨費計算基數不包括以下項目🧑🏼🎤:個人所得稅,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職業年金、企業年金,住房補貼🧑🏼🦳、交通補貼、公務用車補貼👰🏽、通訊補貼、加班補貼👐🏿、誤餐補貼、取暖費🏵、防暑降溫費🦸♀️、物業費等改革性補貼,以及針對少數地區、部分單位、特殊崗位📖✋🏼、部分人員發放的津貼補貼。
(3)績效工資中的基礎性績效工資應列入黨費計算基數,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列入黨費計算基數(應該將相對固定的經常性工資收入計入計算基數,年終獎勵不計入計算基數)😮↔️。企業人員不定期、非普遍發放的獎金和績效工資🪆,不列入黨費計算基數。
(4)實行年薪製人員黨員,每月以當月實際領取的薪酬收入為黨費計算基數✋。
(5)科研人員黨員在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中取得的獎勵和報酬👩🏼🦰,不列入黨費計算基數。
(6)離退休幹部職工黨員交納黨費以基本離退休費或基本養老金為計算基數,不包括津補貼🧑🏼🤝🧑🏼。對於納入社保發放離退休工資且工資不好拆分基本養老金和津補貼的離退休人員黨員,可按養老金總額的一定比例確定黨費交納基數➗🧖🏿,根據我校實際,每月交納額一般不宜超過20元,具體實施細則由各二級單位黨委研究決定🌹🌑。對生活確有困難的離退休黨員👏,由所在黨支部研究🚣🏼♂️🕵🏽,可以少交或免交🧑🏻🍼。
(7)全日製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黨員按學生黨員標準交納黨費,每月交納0.2元。
(8)在交納方式上,提倡各單位結合“主題黨日”活動、組織生活會等,由黨員自覺、主動、親自交納黨費,增強交納黨費的儀式感,在交納黨費過程中進一步強化黨員意識。已經采取網上支付方式交納黨費的單位可繼續沿用💼。
二、細化黨費使用項目
在遵循中組發[2008]3號文黨費使用五項基本用途的前提下👨🍼,以下具體使用項目可以從黨費中列支🦖:教育培訓黨員、入黨積極分子♉️、黨務工作者所產生的住宿費、夥食費🤚🏽、交通費、師資費🔵、場地費、資料費、門票費✍🏿、講解費等🦎;開展“三會一課”⛄️、創先爭優、黨組織換屆以及黨內集中學習教育所產生的會議費等💅🏿;黨內表彰所需費用;修繕、新建基層黨組織活動場所、為活動場所配置必要設施等所產生的相關費用;黨員教育、支部活動所產生的其他必要費用。
黨費使用標準和使用流程等參照《“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製度化主題黨日活動指南》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三、加強黨費管理
各單位要嚴格履行黨費使用審批手續😮💨,每筆開支必須集體討論決定,堅持勤儉節約原則,精細合理使用黨費。要嚴格日常管理⛹🏽♂️,黨費工作的業務管理和財務管理應當分開🐕。要嚴格監督檢查🆒,把黨費收繳使用管理情況作為黨務公開的一項重要內容,認真做好黨費收支情況公示工作🟫,定期開展檢查🧑🏼🌾。
本通知自2017年5月起施行。
万泰平台黨委組織部
2017年5月19日